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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快播报】2023年宁波前湾新区生活安居补助最新消息
2023-02-17 11:25:36 来源: 本地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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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宁波前湾新区生活安居补助最新消息

根据《关于强化沪甬人才合作先锋区人才创业创新的若干意见》(甬新党发〔2021〕9号)和《关于实施人才项目企业专项奖励等10项细则的通知》(甬新人社〔2021〕71号)的文件要求,开展高校毕业生生活安居补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内容


(相关资料图)

自2020年1月1日后,新区企业(不包括银行、电力、电信、邮政等垂直管理单位,三产税源型企业和新区管委会下属国有企业,下同)首次引进毕业两年内普通高校紧缺专业本科生或“双一流”高校本科生给予1.2万元生活安居补助,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给予3万元生活安居补助;自2021年5月19日后,新区企业首次引进毕业两年内的世界海外100强大学和“双一流”高校的本科生(紧缺专业)、世界海外100强大学和“双一流”高校的硕士研究生、世界海外100强大学和“双一流”高校的博士研究生,分别给予2万元、4万元、6万元的生活安居补助。

二、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应为全日制高校毕业生(非在职),国(境)外学历学位须通过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二)取得毕业证书两年内首次(以社保为准)来新区企业工作,在2022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在新区连续缴满社保满12个月或24个月(申报时必须在职),且未在新区购买住房。

三、申报材料

(一)《宁波前湾新区高校毕业生生活安居补助申报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和农行卡复印件;

(三)学历证明,其中国内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在浙里办APP在线打印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和参保证明。

点击下载:《宁波前湾新区高校毕业生生活安居补助申报表》

四、申报时间及流程

该政策每年组织申报两次,本次申报时间为2023年2月1日至2月28日(除节假日),逾期不再受理。

所有申报材料提供扫描件,不接收纸质材料,由企业统一将每位高校毕业生申报材料整合成一份文档并编号,编号须与申报表编号一致,打包后发送至邮箱2562698986@qq.com,附件需同步提交电子表。

经人社局初审、复审通过后,按规定将生活安居补助款分两年 按4∶6的比例发放至其本人农业银行账号(冻结或非本人账号将发放失败)。

五、注意事项

(一)本政策与新引进世界100强海外留学人才来甬就业补助、高校毕业生就业补助人才政策重复、交叉的,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不与高技能人才安居补助和宁波市青年人才租房补贴重复享受,原则上本科生直接申报宁波市青年人才租房补贴政策,不再申报安居补贴政策。

(二)国内“双一流”高校参照中国教育部最新公布的高校名单;世界前100名高校参照最新公布的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排名(THE);紧缺专业参考宁波前湾新区最新公布的高校毕业生紧缺专业目录(详见宁波前湾新区人才网)。

(三)已申报过一次生活安居补助,按照对应补助金额享受第二次。在新区内变更工作单位的,但社保不中断的,可以申报补助,每人最多申报两次。

(四)若发现申报材料弄虚作假,将取消其申报资格,已发放的生活安居补助由企业负责向个人追回,并视情将个人或企业列入新区人才安居系列政策禁限名单。

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老师,63991868;高老师,82355593;

联系地址:宁波前湾新区人才发展中心204室(新区机电路4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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