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出台新政促进青年群体就业创业 深入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
2022-09-14 11:34:14 来源: 辽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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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市场化就业规模,鼓励用人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支持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鼓励创业带动就业……近日,记者获悉,伴随着《辽阳市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创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出台,将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在辽阳就业创业,为辽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培养、引进和用好人才。

根据新政,辽阳将扩大市场化就业规模,鼓励用人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按照每人15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中小微企业,按企业为其缴纳3个月社会保险费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对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达到一定数量且符合相关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在安排纾困资金、提供技术改造贷款贴息时予以倾斜。

支持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辽阳将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为实际缴费的60%,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高校毕业生在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满后,仍从事灵活就业的,可继续享受6个月补贴;实现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免费参加职业技能提升培训。

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可参加免费创业培训,按照每人创业引导培训不低于500元、创业指导培训不低于2000元的标准,给予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创业培训补贴。高校毕业生首次在辽阳市辖区内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成功申领辽阳市创业担保贷款的,给予不低于3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从事个体经营和网络创业,可申请不超过3年、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按规定给予贴息。对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辽阳市内高校及中等职业学校低保家庭毕业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子女毕业生、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残疾毕业生、烈士子女毕业生等,给予12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此外,辽阳市还将提供不断线就业服务,深入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千方百计开发、归集和发布就业岗位,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求职就业和用人单位招聘用工提供有针对性的公共就业服务。(记者严佩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