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闽桂琼四省区签署海上渔船防台风协同机制 共同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2022-10-11 10:35:53 来源: 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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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9日,广东、福建、广西、海南四省区农业农村、应急、海洋等部门召开海上渔船防台风工作视频协调会,签署建立海上渔船防台风协同机制。

四省区每年受台风影响较大,协同机制将有利于做好跨省作业渔船防台风期间安全管理工作,提升渔船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该机制强化会商联络,各省区防办(应急管理厅)建立健全以预警为先导的联动机制,及早研判台风发展趋势及其对渔船渔港安全的影响,指导做好跨省渔船安全转移避险等工作。各省区防办(应急管理厅)组织农业农村(海洋渔业)、海洋综合执法(渔政)、海事、气象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通报应急响应启动、调整信息,以及渔船回港避风要求,将在其他省区的本省区渔船信息,包括船号、在船人数、联系方式等,通报给海域所属的省区对口部门。

协同机制要求,当一省区启动防风应急响应或发布渔船回港避风指令后,其他省区农业农村(海洋渔业)、海洋综合执法(渔政)部门应及时通知在该省区海域渔船回本省区避风。如无法返回本省区而需要在其他省区紧急避风的,按照“同一海域执行同一防风指令”的原则,督促渔船严格执行所在海域省区防风指令,所在海域省区应予以就近安排、统一管理。当渔船在四省区海域出现险情时,应按照就近救援原则,所在海域省区第一时间调派力量开展应急救援。船籍港所在省区要互相加强信息沟通,准确通报渔船船号、规模、位置、在船人员,以及救援进展等信息,共同做好应急救援工作。非本省区渔船必须服从避风港、避风锚地所在地有关部门的统一指挥和管理,执行当地防风指令和疫情防控措施。对于不服从当地防风指令以及涉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渔船,依法依规予以处罚或通报船籍港所在地予以处罚。(记者/莫迪通讯员/方安宁)